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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茶叶生产企业的监管,保证社会大众的用茶安全,日前,质监部门发布最新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使多年来的传统加工业,有了自己的生产标准。
根据最新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9类产品。
新审查细则要求在生产许可证上要注明单元名称及产品品种,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茶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新细则规定:茶叶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外,离开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100米以外,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1次;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茶叶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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